法律顾问团
2020-08-02 07:20 回复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有: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产品责任纠纷;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侵害未成年人教育权纠纷。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