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2 07:12 回复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结婚登记,但嗣后符合结婚登记实质要件的,不宜以登记机关程序违法或有瑕疵为由判决撤销。
民政局对未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提出的结婚申请作出准予登记的行政行为并颁发结婚证,该登记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但若是提出离婚申请时,已达婚龄,便已具备《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除非感情破裂,否则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