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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罚

小*物 宁夏-吴忠 婚姻家庭 2020-08-0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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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2 08:37 回复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

    从婴儿的成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而对不用母乳喂养的孩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作了如下司法解释: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二)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

    这里要求父亲的抚养条件和抚养环境,必须是对抚养两周岁以下子女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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