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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泉*店 北京-石景山 经济纠纷 2020-08-03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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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3 07:19 回复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

    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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