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3 10:24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将重婚案列入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仅从《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来看,重婚案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案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