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的生育权作为其他民事权利,需要妻子自怀孕起到胎儿出生这一段时间内的自觉自愿配合才能完全实现,但女方是否愿意继续孕育胎儿涉及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属公民基本权利。当其他民事权利和基本民事权利相冲突时,应当根据法益均衡、法益价值的原则,倾向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妻子怀孕后私自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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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的生育权作为其他民事权利,需要妻子自怀孕起到胎儿出生这一段时间内的自觉自愿配合才能完全实现,但女方是否愿意继续孕育胎儿涉及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属公民基本权利。当其他民事权利和基本民事权利相冲突时,应当根据法益均衡、法益价值的原则,倾向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妻子怀孕后私自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0'55'' 男方以女方擅自终止妊娠侵害其生育权为由,在离婚时对女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支持。因为女方也有生育权,女方基于生育权享有是否决定生育的自由。
00'36''
张广明律师
妻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