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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的产品需要什么批准

法律顾问 2021-11-19 16:05 标签: 药食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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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的产品需要食字号批准,食字号是食品批准文号的简称,也叫食品的执行标准,主要是针对普通食品,没有功能性的口服产品。药食同源是指许多食物即药物,二者之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食物可以药用,药物也可以食用。药食同源的产品要申报批文,只能申请食字号,但不是所有药食同源的原料都可以申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收录到国家卫健委的药食同源目录中的中药材,才可以作为食字号产品配方的原料。国家卫健委目前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可以在网上搜索,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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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丽华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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