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1、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3、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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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1、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3、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00'51''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