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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需不需要履行

合同纠纷 2021-02-03 09:35 标签: 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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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显失公平,是不是所有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都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典型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有违等价有偿原则,在单务合同及保险、抽奖这样的射幸合同中不遵循等价有偿原则,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

而且显失公平一定要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显失公平的原因是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对方的困境、轻率、缺乏意志力等不利因素使对方没有意识表示的形成自由,在合同成立之后发生的则不在显失公平的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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