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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联系人是清算组负责人吗

公司法务 2021-06-21 16:15 标签: 债权申报联系人 清算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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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依据法律的规定,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可以包括会计师、债权人代表等人担任,债权人委员会可对清算组进行监督。清算小组可以是由法院委派第三方机构,也可以是公司内部组织的成员,在担任清算组负责人的时候对于成员的具体要求,其实并没有特别严格,如果是属于债权申报联系人的,也能够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与恢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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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1

周琦律师

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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