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1、合伙协议绝对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1、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3、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01'31'' 一、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之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00'44'' 合伙企业财产按照要求清偿后仍有财产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01'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2、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3、无外资方股东股权。4、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5、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6、有公司章程。7、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8、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