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7''
郭洪军律师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 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00'55''
郭洪军律师
进行公司增资变更登记的,需要携带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00'41''
郭洪军律师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01'18''
郭洪军律师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 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 4、一般来讲,股东对公司清算的异议之诉中的被诉主体应当根据公司是否被注销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