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8''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如果要注册为合伙企业,就必须到工商备案。 合伙人代表,应当携带合伙企业登记申请表、全体合伙人签字的合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到当地的工商管理局登记申请合伙企业。若合伙企业经营的内容,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合伙人代表还需要提前获得审批文件,并且在登记时一同提交。只有到工商管理局备案登记后才可以获得营业执照。
02'41''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为: 1.出资人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性质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合伙人权利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00'34''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逾期没有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内部进行清算。当地的人民法院应该要受理清算的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01'50'' 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不同的,两者各有好处。(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