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第三人可以给基于善意取得无权处分物的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