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时,员工亦可要求公司一次性结算所有薪资款项。 如有离职意向,建议员工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所在用人单位进行通报。 待公告期限届满后,与原任职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在此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规规定一次性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协助,由相关机构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该等薪资。 倘若用人单位仍未履行此法律义务且逾期未支付劳动者薪资的话,则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