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若对于二审结果存在异议,则无权进行三审上诉。 我国所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即任何经由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以及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均为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裁判。 然而,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生效的判决及裁定,仍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请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