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二手房停止贷款的原因,国家认为现在的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因此需要进行宏观调控。停止二手房贷款后,只有有能力付清全部房款的人才能买房,势必使购房人减少,使房价上涨幅度减缓(或下跌)。其目的是打击炒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在合同签订之后,房贷三十年改成二十年一般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产证上持证人写谁很重要,房产证上面的持证人和房产共有人享受的权利是一样。 主要共有以下权利: 1、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是房地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财产的权利。房地产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拥有的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意愿的干涉,它是一种最充分、最完整的财产权或物权。 2、占有权房地产占有权是指依法对房地产进行实际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房地产占有可分为所有权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劝人占有。 3、用益权包括以下五类:(1)房地产使用权(2)房地产开发经营权(3)地上权(4)地役权(5)房地产典权 4、处分权包括以下五类:(1)房地产出售权(2)房地产租赁权(3)房地产继承权(4)房地产赠与权(5)房地产抵押权
唯一住房被查封能否居住要看其房屋是否满足生活所必需,为生活必需可以居住,不属于生活必需则不可以居住。若查封房屋面积过大,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150%,则不属于生活所必需;若该查封房屋市场价值过高,超过当地住房均价150%,则不属于生活所必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及其他资金冻结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对动产的查封、扣押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查封时间不超过两年。
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个人买卖并没有明文的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九)项规定: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规定。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监管制度的地方,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房屋契证是已经取消了。契证指不动产的产权转移变动凭证,一般有当事人自行订立的产权转移变动凭证和国家机关签发的产权转移变动凭证两种形式。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停止使用了,改成了现在的《不动产权证》。所谓契证,实际上是缴纳契税的凭证,关于契证的规定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证齐全,就代表完整产权,根本不存在三证合一的事实; 2、有的地方给一张发票,有的地方给一本证书,都是在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向地税局缴纳的; 3、有房产证必然是缴纳过契税的,没有缴纳契税就办不了房产证,这是房产交易的常识。
房地产三条红线是为了限制房地产行业风险的一条政策,若未达标,监管层将要求金融机构对相应房企的全口径债务进行限制。房地产三条红线的具体内容为:(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2)净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百;(3)现金短债比不小于一。融资管理规则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不写名字具体有以下情况:1、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其中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因为是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就算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没有名字,也不会影响产权的。除非些特殊情况,比如主贷人用婚前财产买房以及还贷,并且签订了房屋产权归主贷人所有的,则另一方是不享有产权的。2、如果是和亲朋好友共同贷款买房的,因为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最基本的产权认定方法就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要是共同还款人房产证没名字认定产权归属有难度,所以必须要有该共同还款人的名字,以后涉及到房产分割就比较好办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首先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购房者要催告,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让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如果开发商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购房者没必要解除合同。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若不经催告,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