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案,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
起诉离婚受理可以不立案。受理并不代表立案,立案还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
1、公安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也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反映情况,由检察院督促公安立案。
报警不立案的话,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报警不立案的话,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享有立案监督权。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作出不立案的决定,是会通知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如果您在打架事件中报警后,公安机关超过24小时仍未立案,且对方不承认相关事实,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若符合自诉条件,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必要时向上级机关或司法机关申诉。 建议结合具体证据情况,优先通过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推动案件进展,并注意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权利受损。
若您的案件未能得到法院准许立案的决定,那么您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司法程序中,要求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的必要条件需符合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该案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附属机构,而且这种利益关系须是直接而非间接的。 其次,被告也应当具备明确的身份信息。 另外,原告必须详细陈述他们所主张的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情形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法律观点或推理过程。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该诉讼要求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处理民事争议的权限范围,同时还需服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