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