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主要有总则;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权力、义务;经费与办公用房以及附则几大部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
业主和物管之间产生纠纷时,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业主也可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是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
如果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以人身、财物受损为由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服务费。 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给业主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业主人
别墅的花园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如果能够确定致害人,由致害人赔偿损失。如果不能确定致害人,由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可以通过: 1、协商解决; 2、解除合同; 3、向房管部门反映; 4、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
业主是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的,但是约定的房屋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保修期以及《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保修期限。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证对业主的影响: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