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以及枪支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