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够丧失劳动能力,这个鉴定委员会不仅负责工伤等级的鉴定,还负责因病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 按原劳动和社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有: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肢瘫,肌力3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中度肝功能损害。 5、各种疾病造瘘者。 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如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构成上述两种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至于何为严重只能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了。
诉权的丧失: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取得诉权以后,如果不能继续享有或者没有必要继续享有,其已经取得的诉权便会丧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导致诉权丧失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对权利的保护超过了诉讼时效。 二、是法院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作出裁判,并且该裁判发生了法律效力。 三、是诉权的享有者死亡或者民事权利能力终止,而没有权利义务的继受者。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被剥夺,是指继承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被依法剥夺了继承人享有继受被继承人合法的个人财产的法律资格。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丧失。
上海神丧失劳动鉴定标准有几下情况的,且治疗无效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植物状态或者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子女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或者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没有生活收入,即使是成年的子女父母仍然需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了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第(一)点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第(二)点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三)点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第(四)点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