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
北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比例是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法律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也就是说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违反了法律制度。
对公账户转个人结算账户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合理、真实事由,可以转个人结算账户。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公司账户能够转入个人账户的款项,人行账户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如下: 1.工资、奖金收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2.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3.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4.个人贷款转存;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6.继承、赠与款项; 7.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一般来说,五险不交了钱是不能取出来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不管是养老还是医疗保险,都只能用于指定用途。所以社保一般是不能退保的,只会随着工作地点进行转移、合并等。 只有以下五种特殊情况才可以退保,并且退的只是自己缴纳的部分(也就是个人账户里钱),企业缴纳的是不退的。 1.重复缴纳 目前社保没有全国联网,所以可能会出现一个员工在不同城市同时缴纳社保的情况,重复缴纳的不计入年限累计,就等于白交,这种情况下,会把多交的钱退给你。 2.退休时未交够15年 当你到了退休年龄,但是没有缴纳够15年,又不愿意一次性补足差额,可以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有关部门就会把你个人缴纳的费用一次性退还给你。 3.军人退休 如果是军人,参军前交过社保,退伍时选择退休、给养方式安置,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缴纳部分。 4.转变国籍 出国定居,改变国籍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申请退还个人缴纳费用。 5.未到退休年龄去世 如果参保人没有到退休年龄而不幸去世,可以退还个人账户,享受抚恤金和丧葬费。
按照要求,职工每月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其中个人账户每个月打入的钱就来自于两部分,一个是我们自己出资的所有医疗保险费,还有单位我IE我们缴纳的部分保险费。具体的金额计算如下。 1、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 2、单位缴纳的保险费:一部分划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另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和特病诊疗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是按以下标准计算的。 (1)35周岁以下: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划入; (2)35周岁到45周岁: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划入; (3)45周岁以上的职工非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划入。 (4)单位参保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划入标准是不一样的,以上的比例仅作参考,具体详情还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