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费收取: 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 2、房屋价格评估费。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5%,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2.5%,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收1.5%等等。 3、房屋经纪费。这包括: (1)房屋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双方协商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 (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可按成交价的3%执行。
1、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 3、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 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比如,一套房产的销售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00元+4000元=600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
未签订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撮合合同签订后,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