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现阶段基本采用注射死刑,有专门的注射死刑车。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