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夫、妻、债权人保护自己的方法: 1、应防止夫妻一方和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2、应防止在离婚的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认可。 3、在离婚中,应对夫妻双方没有明确提出处理的债务的承担做一个约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