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按照规定,串通投标的行为可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围标串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投标过程中发现围标,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1、投诉正式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应暂停; 2、举报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停止; 3、投诉或举报情况属实,招标采购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 4、虽未投诉或举报,但在调查中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一并进行处理; 5、属于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移交有权部门处理; 6、投诉或举报缺乏事实根据或者
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的处理是: 投标无效是最简单的处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在参与招投标环节时,如若察觉到有围标的现象,可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政府部门将依据所查证与核实的事实及信息,依照以下规则进行相应的处理决策: 首先,当投诉获得正式受理之后,招标程序则需立即暂停运行; 其次,即便收到举报,招标采购程序通常仍将保持正常运转,除非情况极其特殊需要暂时停滞; 再次,如果投诉或者举报内容属实,确凿证实了招标采购活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政府部门将有权在其法定职责权限之内,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或施加行政处罚。
招标出现串标嫌疑的处理是:招标单位可以对涉嫌串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调查,包括比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的资质和经营情况等,以初步确定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初步调查确认存在串标嫌疑,招标单位可以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取证。确认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并违反招标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从招标范围中剔除该投标人。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安局查办串标案件的时间长度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的范围、证据的收集难度、以及是否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一般情况下,公安局会尽快处理这类案件,但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调查和取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嫌串通投标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并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侦查终结。但这个时间限制并不是固定的,如果案情复杂,可以依法延长侦查期限。
关于违法实施的围标及串标行径,应依法交由县级以上各地人民政府的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所谓围标,乃是指投标人彼此之间达成协定,共同提高或降低投标价格进行投标,利用此种方式来压制其他潜在竞标者,以便确保某个利益实体成功中标,进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和行为。 串标则是指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在彼此之间或相互勾结,企图以欺骗手段获取中标。 若投标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存在疑虑或不满,有资格向招标主办方提出异议或者依据相关法规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