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移。抵押权是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不一定要诉讼,如果和担保人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才有效。所以没有主债权,不能签担保合同。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而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所以抵押权一并转让。
主债权债务不明,如果造成主债权债务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债权债务有效的,担保合同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