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是可以主张退还(双倍)定金的: (1)如果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
施工方可以以新冠疫情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顺延工期。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施工方可以以新冠疫情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顺延工期。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施工方可以以新冠疫情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顺延工期。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施工方可以以新冠疫情为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顺延工期。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第三人不能向合同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相对性原则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父母未离婚子女可以主张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还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疫情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不能主张加班费。 这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不属于省政府规定的休假人员,因此,本身需要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但不属于加班,不能主张加班费。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主张交付顺延或逾期交付免责,如有明确的政府文件或命令要求开发商须延后复工情形的; 则在此通知延后的期间可顺延交付或逾期免责,但超出此类通知期间的逾期天数,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重大关键采购或审批、验收等,直接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的,则情形更为复杂; 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和举证。在目前情况下,如开发企业的项目涉及可能延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