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2年。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放津贴,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没有探亲假,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探亲的,需经团级以上单位领导批准。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退伍安置。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