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拆迁维权之策是: 一、公告阶段。 二、协商、谈判阶段。 三、强拆、强征阶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