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保留。二手房拿到房产证后,买卖合同一般没有用途了,但最好保存一段期间。
具体来说,“合法来源”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一、抗辩主体需合法现阶段,我国的假冒现象较为猖獗。在商标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的主张所针对的一般为侵权商品的生产者与经营者。对于侵权商品的生产者来说,除他人委托其加工外,大多是由于其积极实施的侵权行为才导致了诉讼的产生,并且生产者具有积极追求侵权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属于恶意范畴,故不能成为善意第三人。所以,能够主张所销售的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就只能是经营者,即商品的销售者。二、主观上,经营者需善意侵权经营者主观上的善意,是指侵权商品销售者主观上不知道其所经销的商品侵权,“不知道”有两种形式,即“不可能知道”与“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如果经营者明知其所销售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而仍然销售,属于恶意,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如何判定经营者是“不可能知道”抑或“应当知道而因疏忽大意导致的不知”,则是实践中商标侵权案件的难点所在。对于“应当知道”,我国的商户,特别是中小型商户,对于商品的真伪、是否侵权普遍缺乏辨别能力,如果简单推定经营者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必将导致商业经营风险的扩大化,导致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畏手畏脚。三、客观上需来源合法来源合法,是认定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基础。在商标侵权司法实践中,一般推定经销者所销售的商品不具有合法来源。但是,此时仅仅是法律上的推定。经销者若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则必须提供所经销的产品来源合法的证据,即经销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产品。在证据上,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合法的合同。经销者从生产者处取得商品,应当具有买卖合同。但是,这一点在证明经销者商品来源合法中却不是必要的,原因有两个:(1)法律的允许。法律上允许交易双方口头合同的存在,合同法也专门对口头合同做出了一些规定。作为经销者,以口头合同的方式取得商品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2)商业交易效率的要求。在现实商业交易中,鉴于商业交易效率与惯常的做法,口头合同大量存在,经营者往往是通过一个电话,即可以取得经销的商品。2、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价格是法律上判定经销者商品来源是否合法的核心要素之一,如果商品的价格差异较大,对于经销者来说,应当是明确知晓的,则经销者应当对商品是否侵权等产生进一步辨别的意识,认真加以核实。3、具有合法的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证明经销者所售商品来源的一个重要证据。现实经营中,也存在部分经营者出于逃税等目的而不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最有效办法: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要看以下的法律规定。 第一、首先根据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取得登记证书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因此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本身是无效的。对这个问题大家可能关心最多的就是小产权房的问题。小产权房由于没有产权证,它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能够行使所有权、转让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也不能够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由于没有那个合法的权属证书,也不能够像正式的有房产证书的房子一样去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者拆迁,那么购房人的利益可能会得不到保障,因为出卖人可能见到利益之后会过来主张合同无效。 第三、购买小产权房的人由于没办法得到银行的贷款,它只能是一次性的付款,或者付款的时间很短,这个也会增加买房人的资金压力。另外风险也相当大。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合同是不能认定为买卖合同的,因为定金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的一种担保合同,不能成为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签订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是达成意思一致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部分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生效条件等。
小产权开发商买卖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姓名、名称或住所;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1、计税依据: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以及凭证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税率:借款合同0.05‰;购销合同、技术合同等0.3‰;加工承揽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0.5‰;其他的适用税率为1‰。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的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一般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屋抵押期间可以买卖的,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所以在双方没有约定,不损害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