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委托别人买卖。具体方法是,委托他人买卖房屋,必须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由被委托人全权办理房屋的买卖和过户手续。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首付款交了不能退。如执意要退则需要赔付违约金及出卖人其他实际损失,具体的数额要看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还需要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一般合同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标的的20%。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推迟收房是否缴纳违约金需要看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若是其中有规定,则需要按照合同处理;若没有规定,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通常,开放商会在规定收房日期前通知业主来收房,一时没有时间收房的不会产生违约金,但若是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后再去办理收楼,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合同约定交付期后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
购买合同已经备案可以退房。退房时需要经销售者同意。未经同意的,即为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具体怎么退房: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三)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备案价可以通过所在城市房管局官网进行查询。 现在许多城市的房管局都设有官网,具体流程如下:搜索所在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点击进入,点击办事服务选项卡,在办事服务栏位点击左侧商品房项目查询。进入项目查询界面,输入项目名(开发商、项目地址)点击查询,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你要查询的项目,进入项目详情,点击楼盘表,进入楼盘明细,点击你要查询的楼幢号,进入相应的楼幢,选择你要查询的房号,进入具体房号的备案信息界面就可以看到备案价格了。 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拆迁房的买卖合同是否会受法律的保护,要看是否依法成立。 如果订立拆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拆迁房的买卖合同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该买卖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车位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因为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租用。车位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抵押登记制度: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而抵押预告登记与预告登记有所不同
预告登记证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告登记是根据国家物权法中规定的关于房屋买卖之前需要办理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作用就是以防房地产开发商拿已经出售出去的房屋进行贷款或者抵押等不良行为的,同时也保证了购房者的财产安全。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该条规定在技术上使得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而对房屋进行的处分行为无法进行登记,自然无法发生物权效力。对于抵押权而言,预告登记具有保全顺位的效力,即办理预告登记的抵押权可以享有优先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