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1、或面临罚款甚至刑罚。 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买卖双方是根据真实的成交价依法纳税,即使签订了“阴阳合同”,也不会受到处罚。 2、或无法
新婚姻法领证后买房有以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二)准备证件; (三)所占份额提前定。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
房屋买卖合同卖房人是可以要求买房人过户的,但是卖方也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
夫妻婚后共同按揭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
婚前买房需要注意事项: 1、非登记方对于该财产的权属应当有清晰的认识。 2、如果共同购房过程中存在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3、如果非登记方希望自身权益获得法律保障,可以通过在与登记方协商增加自己为共同所有人进行房屋变名登记。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
在收集买房出资证明时,需要按照出资方式进行收集。具体的买房出资证明有:付款发票、收款收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取款(转账)证明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