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第一,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第二,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购房,是夫妻共同债务,男方父母可以要求女方
展开全部新婚姻法明确了固定房产的离婚分配。您描述的情况是,首付分给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共同分配(建议您保留共同还贷证据),涉及房屋升值部分自婚姻生效时共同分配
既然添加女方名字,这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但可以让她少分一点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
此种情形算是父母对于其子女的赠与,与男方无关,但前提只登记于你一人名下。
是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婚前部分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后按揭部分及按揭增值部分是双方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期处理房产时应经过双方同意才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您好,子女多大了?关于财产问题具体要看是否能够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应返还你的五万元。
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