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一般属于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后由父母出资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的,房子属于一方所有;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产权证是双方名字,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否则属于一方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买房的分割方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首先,共同出资看双方对该房产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买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仅仅属于自己的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买房一般是只查主贷人的征信,不过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说房产证要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则会检查双方的征信,要是一方征信有问题,那么可以选择房产证只写另外一方的名字。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7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
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存在的风险: 一、名义产权人反悔。 二、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 三、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 四、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 五、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六、过户产生的税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