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
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超标电动自行驾驶人为受害者,在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与机动车驾驶人对半承担赔偿费用; 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肇事者,经鉴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属机动车范畴的这部分金额就需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己承担,剩下的再按照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右车道变窄事故责任依据如下: 右车道变窄事故的具体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及询问当事人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处理,主要看双方是否对交通事故有过错来认定双方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解释如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 1.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 2.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 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区别在于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交通事故调解谈判技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客观事实和双方基本责任为基本条件; 2.保持平和的心态谈判; 3.谈判重点放在赔偿义务上; 4.换位思考,保障双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
修路借道发生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因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大,当然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所以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责任息息相关。 另外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事故的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责任人、责任承担情况。事故责任一经作出,双
教师醉驾没有事故不会被开除公职。醉酒驾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报案时限来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或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关于交通事故报警的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