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前提是第一次贷款已全还清。二次首付要求6成以上,且贷款额有限制,一般很多城市都规定夫妻双方共贷不超80万(最高额,且不高于总房价40%),如果只有一人交公积金,一般公积金贷款不会超过30万元。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
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1、在成都严禁公积金贷款投机购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此次通知中指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在成都如果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 不符合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