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1、符合国家规定与人口计划生育条件;2、参保人生产前9个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在生产后连续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因此,二婚并不影响参保人领取生育津贴。一般规定是产假休完后即可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截止时间是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注意因为社保是分地区统筹的,所以不同的地区,规定也会不同。三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一胎一样均为六个月,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二婚需要带离婚证,因为不管是复婚还是与他人再次结婚,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将离婚证收回。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离婚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查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需要带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婚户口本上只会写已婚,户口本上不会显示再婚。
法律上规定,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持身份证和户口簿,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若离过婚的,还应当带上离婚证。
复婚不算二婚。二婚,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概念,二婚是指结过一次婚又结一次婚,强调的是结婚的次数,且结婚的对象一般不是前妻或者前夫。复婚,强调的是后来的结婚对象是之前结过婚的对象,是前妻或者前夫。男女双方之前因为感情破裂离婚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也就是所谓的复婚。
“复婚不会显示二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结婚证都是一样的规范格式,不因为一婚或者二婚而使得结婚证不一样,无论之前的婚姻状况是怎么样的都不会在结婚证上标注。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第一段婚姻所欠下的债务,对于第二段婚姻来说,属于一方的婚前债务,再婚的配偶没有义务帮助其还款。在第一段婚姻中,若一方向外借款的,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其中一方有第二段婚姻的,债权人依旧可以要求其返还债务,但是不可以要求其再婚配偶返还。
二婚再婚后结婚证上不会显示二婚。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如下: 1、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 2、再婚期间双方一起获得的财产,是二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二婚离婚时,对于用争议的婚前财产,需要有证据能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是个人婚前财产的,正常要按照婚后财产进行分割。
1、如果前妻户口不迁走,那作为男方而言确实有一些危害,比如以后再次结婚,对方想将户口迁入到你家里去是不可能的,必须要将前期户口迁走之后,现任妻子才能将户口迁移过来。2、如果前妻户口不迁走,那现任妻子可能会觉得你们之间还有联系,还有往来,就会觉得你们之间仍然有感情,所以会影响你们现在夫妻两人之间感情,这样就划不来了。3、还有前妻户口不迁走的话,那自己家里如果要拆迁,作为前妻而言可能会分得房产,对自己来说肯定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当两人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可以要求对方将户口迁出去。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是说可以迁出去,也可以不用迁移,双方可以自行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