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后交强险没过户不能年审,如果说交强险没有缴纳或者说已经到期,那必须要缴纳交强险之后才可以继续的办理审车程序的。 在审车的时候,车管所考察的是看看汽车的交强险有没有缴纳,或者说有没有到期,假如没有到期,不管交强险上面的名字是原来车主的名字还是你的名字,都是可以办理审车程序的。 那如果说交强险没有缴纳或者说已经到期,那必须要缴纳交强险之后才可以继续的办理审车程序的。 《
二手车交易签署的合同因为涉及到中介,中介代表第三方。所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二手车交易合同也属于居间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合同法》第128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
二手车转让要的证件有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到场、买卖方为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二手车买卖合同;机动车交强险保单。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不需要,二手车交易合同本身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区分原则:合同生效只意味着买受方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出卖方协助转移机动车的所有权,否则出卖方依法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汽车现实的交付行为。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手车交强险应当尽快投保,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手车的年检时间是从新车开始推算的,与是几手车并没有关系。如果车是非营运微型或者是小型载客车的话,六年以上是免检的,但是还需要每两年领一次年检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
二手车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二手车的具体情况、车辆价值、过户手续、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二手车转让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车辆情况; 三、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四、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管辖; 七、双方签字按手印,写明签订日期。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车过户: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4、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