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 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 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 (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般二手汽车在过户的时候会将商业险退保,保留交强险。只要重新过户,那第二年所有的保费都恢复到原价,也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
没有投交强险致人死亡,如果有其它的保险可以赔偿,可以根据其他保险的规定进行赔偿,但是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还有可能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如下: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
一人死亡交强险赔偿金额要根据车主有无责任计算。判定车主有无责任时,出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2万元;判定车主无责任时,出到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1万元。 根据《交强险条例》第39条规定: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一旦被查,可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的保险费2倍的罚款。
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范围。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
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中不赔偿鉴定费。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
交通事故当中没有任何的责任但是这并不代表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了,只不过在投保人无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给对方的标准就特别的少,投保人无责,对方负全部的责任,那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的这一块最高的标准不会超过一百元,医药费用的限额也就是一千元而已。 交强险无责代赔时要注意: (一)当事人协商确定事故责任的,应通过查勘、比对等方式,对事故原因和协商结果进行核实。第三方车辆不明,不能证
交强险的免责范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