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对方留有后遗症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机构或者是交警部门进行判断,是否确实需要接受后续治疗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公务员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
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标准都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还有其他一些补助费用等。对于医疗费当中是包含了所有于治疗相关的项目费用的,但是一定要是与伤残有关必要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
评定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标准是: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
交通事故骨折伤情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伤检结果去鉴定机构拿,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重新申请鉴定。拿到伤检结果受害人就可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结果向肇事者要求索赔了。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无证无牌醉驾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只支持家属主张护理费的赔偿,不支持家属主张误工费的赔偿。家属护理的,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同行业收入水平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计算标准如下: 1.有规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用误工收入乘实际误工天数。 2.无固定收入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误工费。 3.无固定收入又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损失。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
人伤交通事故全责被告法庭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