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超载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超载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其他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无论承担交通事故的什么责任,都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获得赔偿。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至于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依据受损害一方的实际情况来提出,例如人伤案件,一般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认定的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人未受伤不需要赔误工费。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的,是没有误工费赔偿的,只会对车辆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要看提供的单证进行赔偿,通常先进行查勘定损,有人伤的话,要看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病历、医药费清单等。和本次事故无关的病,不予报销。交强险先报销,交强险不够的再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报,但是都有上限。
同等责任的赔偿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的50%由对方赔偿,另外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