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职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以下条件,算工伤: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法理基础、法律关系有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也没有禁止享受双重待遇,因此,从法理上分析可以兼得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双份赔偿。工伤与交通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
【法律意见】1、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可以算是工伤;?2、比如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3、并且,不存在酗酒、吸毒和自杀自残等情况;?4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认定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发生交通事故当然可以调解。调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调解,损害赔偿调解应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 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一般都在交警大队。在调解过程中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类型包括全部责任和无责、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 具体而言: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