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各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间的社保依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中劳动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