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离婚期间,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
离婚期间,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离婚期间,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离婚期间,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通过下列措施防范债务风险:1.注意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注意审查借款方的借款用途是否合法。3.如果是企业借款的,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注意审查债
离婚期间,即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分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有:(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