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历造假的人,便会挑选一些学历检查不严格的公司,企图蒙混过关。这完全已经属于一种欺诈的行为了。假如在入职后,公司发觉员工学历作假,那么,公司会选择将员工开除。一般,对于学历要求比较严格的公司,对新员工会有三次背景调查。假如你是真的学历,那么就能够在学信网上找到,自然就不用担心公司人事查你的学历。假如你是假的学历,那么,劝大伙还是放弃学历造假这种行为,由于一旦学历造假被公司人事查出来,是要承担法律法规责任的。
单位的人事代理,如果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法,是不能被随意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辞职应当先找直属领导说明,然后向人事递交辞呈。 一、劳动者辞职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是出于试用期的话,那么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到时间就可以走人; 3、如果是已经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三十天后才可以走人; 4、如果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的话,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5、自离,也就是不当离职,这种情况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自离会造成以下后果: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三、辞职之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维权: 1、可以和公司直接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4、申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人事争议可分为下列类别:按照人事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职工流动产生的争议,因履行聘用合同产生的争议;按照人事争议的性质,可以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按照人事争议涉及的职工人数,可以分为个人争议和集体争议;其他。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给劳动合同盖章不能用人事章,人事专员受用人单位授权,可以在劳动合同上盖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属于用人单位的内部部门,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订或者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般来说人事不一定能查到你的历次的劳动关系,其中: 1、劳动关系的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因为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 2、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