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立案前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对方的居住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并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缴纳诉讼费。缴纳完毕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人在异地办理继承权放弃的,可以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身份证过期人在异地,是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的。 一般流程是办理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本,采集人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本地办理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办理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所有的手续都履行完毕之后,一般六十日之内可以拿到身份证,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相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办理身份证,可以适当的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