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等。
法医鉴定人为了造假,授意伤者作出伪装伤残表现,如伤者检查不配合、虚构自诉症状、提供伪装病历资料等,对伤者伪装伤残的表现视而不见,一旦造假被识破,可以将自身的责任推脱给伤者。 夸大伤者的功能障碍程度是鉴定人作伪残最常见的方式。夸大伤者的功能障碍程度的前提是伤者存在一定的功能障碍,如伤者的功能障碍接近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程度,通过夸大伤者的功能障碍程度,使得伤者的伤残程度评定提高一个或二个以上的等级,提高伤残等级的数量要视力具体情况而定。(一)更改四肢六大关节活动度数(二)降低瘫痪肢体的肌力(三)不严格执行疾病诊断标准和功能障碍区分标准(四)添加伤者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检查不按照规范执行、故意阅片错误等 在医疗终结前进行伤残鉴定
意外保险赔付比例一般为80%左右。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果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还应赔偿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每天计算固定的金额赔偿住院津贴费用。
在我国意外险的赔付比例为10%-100%。具体赔偿标准通常是按照被保人所受意外伤害的程度来定的,因意外身故的话,通常是100%基本保额全额赔付;因意外导致身残的话,依据伤残鉴定的等级,赔付10%-100%基本保额比例不等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