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民法典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是他人受到人身损害,则侵权人应该向受害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对于医疗费的赔偿,以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费用单据为标准计算,其次对于误工费的赔偿,以受害者在公司的稳定收入为标准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伤害明显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受害之日起算;伤痕在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诉讼时效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医疗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是指因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不可以转让给别人,但可以继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并未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需要携带:1.申请人的身份证,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要提交授权位委托书;2.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3.与损害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4.赔偿所依据的法律文件;5.其他与协议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被人砍成轻伤的,对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者可以直接和对方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刑事和解赔偿。如果协商或和解不成的,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是双方进行和解的,则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